「即時定位」係實務上司法警察機關常用以輔助找尋刑事案件被告所在位置之科技偵查手段,刑事訴訟法於202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增定「特殊強制處分專章」,解決長久以來員警使用M化車或GPS追蹤器的法源問題,然修法過後,同樣具有找人目的的即時定位手段,是否亦應同樣適用並遵守特殊強制處分專章之規定與程序要求,產生疑問,對第一線的執法者而言,即時定位應如何適用法律,誠屬重要,本文從即時定位的概念與對基本權的干預出發,參以法規範之解釋,嘗試提出法律適用方式之意見,並針對第一線執法人員所擔憂的狀況,提出合理的處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