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神秘化」是哈特乃至法律實證主義一以貫之的精神。哈特從邊沁的作品中挖掘出法律實證主義的「去神秘化」的精神,反對將研究對象神秘化、浪漫化,要求研究者擱置規範判斷,先從旁觀者的角度看待研究對象到底是什麼;相應地,法律實證主義主張透過中立性語言來描述事物的本性,呈現出事物的基本結構。哈特在《法理學與哲學論文集》展現了他如何在其學術生涯中貫徹這一精神:哈特主張使用描述性的語言澄清法學中模糊不清的概念,並以描述性理論為實證主義辯護;同時,哈特成為當時主流觀念的冷靜旁觀者,批評了包括羅爾斯、諾齊克、德沃金在內的主流學者;哈特還反對無所不包的價值體系,稱之為「高貴的夢」,反對把法理學研究轉化為道德研究。本文最後討論了去神秘化精神在法律實證主義的體現,以及它對中國法理學研究的正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