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網路普及與以數位形式利用著作蔚為潮流,日本近年來出現諸多刊載未經授權漫畫之大型侵權網站,其中2016年架設之「漫畫村」網站因流量極高造成著作權人重大損害,屬受高度矚目之社會問題。 日本漫畫家於2021年向協助於漫畫村網站刊登廣告之廣告商請求損害賠償。同年12月一審判決肯認被告行為構成幫助之共同侵權行為而應連帶賠償1,100萬日圓。二審判決除支持原審外,更在損害賠償計算上考量侵權網站瀏覽方式等特性而納入瀏覽頁數(Page View)等因素。因我國實務似尚無類似案例,故在侵權網站型態逐漸轉為串流後,前揭判決應有值得吾人借鏡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