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資訊】
主講人
黃琦文/富隆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夏翊翔/富隆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士
【講座介紹】
婚姻懲罰稅係為結婚後的夫妻二人因採合併申報,反而需要繳納更多所得稅的情況,係一種對婚姻不友善的稅務懲罰, 本文舉例說明夫妻婚前後所得相同,在結婚後採合併申報後,其綜所稅與結婚前單獨申報時有何差異,讓讀者了解結婚後有哪些情況存在婚姻懲罰稅, 哪些情況存在節稅利益。
【講 綱】
一、何謂婚姻懲罰稅
二、婚姻可節省所得稅之樣態
1.結婚後哪些族群享有所得稅節稅利益
2.扶養人數越多越好嗎
(1)父母有所得還可以扶養嗎
(2)可以扶養兄弟姊妹的子女嗎
三、以婚後合併申報來看婚姻懲罰之態樣
1.免稅額
2.列舉扣除額
3.最低稅負制
4.其他稅制之婚姻懲罰
四、薪資所得、稅率已經很高,如果想再增加其他所得可以選擇哪些收入
1.租賃收入、盈餘及股利收入
2.一時貿易所得
3.加班費收入
4.演講費、稿費
五、受薪族如何節稅
1.該不該多自提勞退6%;勞保、勞退會破產嗎
2.如何利用列舉扣除額
3.哪些人適用捐贈節稅
4.有投資損失該怎麼辦
六、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