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
陳忠五/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課程簡介】
本課程以「民法債編總論一」為講授內容。亦即,講授「意定之債」,以契約法總論或契約法基本理論,為講授核心。
全部課程分為 13 單元,每單元各有主題,配合圖解講義進度,搭配實務案例簡化改編後的板書舉例說明。每單元講授時間不一,以該單元講授告一段落為原則,大約 3 小時左右,另提供補充閱讀資料。
課程目標,在傳授債法一般理論的基本原理原則,認識債法的理論體系構成及實務運用情形,並傳授法律思考方法,培養法律人邏輯思考、多角度思考及綜合思考判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