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專利學術文獻中,鮮少有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申請專利更正之審定在行政法上歸屬何種定性進行分析。縱使專利更正在專利實務界行之已久,也未於專利行政中形成一定論。專利更正涵蓋行政、司法及私權,三者間之影響關係交錯複雜。例如:於專利訴訟中,專利權人為維護專利權之有效性,專利權人向智慧局申請專利更正即屬之。再者,專利還涉及到技術的開發、生產的規模、授權及實施等經濟面。經審定更正後的專利,有可能影響專利的經濟價值。此外,雖然專利法所稱之更正字面上有補充、修正之意,與專利法上「修正」字義有相似,且兩者同樣有修改新事項(New matter)之規定。但是兩者的性質截然不同,因為智慧局決定准或不准予專利修正與否並未對專利申請人產生任何權利上的增、刪及變更;反之,智慧局審定更正卻是有可能造成專利權利範圍的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