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
陳運財/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怡伶/柏鈺法律事務所律師
國民法官法第一審審判程序改採卷證不併送並落實當事人主導證據調查等機制,對於被告及辯護人而言,是防禦權益及地位的提升,相對的也是責任的加重。如何因應起訴狀一本主義下配套採取的證據開示制度、實施準備程序應注意的事項以及如何充實交互詰問的效果等愈形重要,陳運財教授將從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下,如何確保被告獲得辯護人實質有效援助的觀點,進行法理上的檢討。
擔任過「臺南地院110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洪彥澤情殺案件)第一場」案件辯護人的林怡伶律師,指出實務與學說之異同,在實務遭遇的爭議問題、處理情形,作為討論焦點,進而回饋學術。
【講 綱】
一、前言
二、起訴書之記載與預斷排除原則
三、證據開示制度之檢討
四、準備程序之檢討
五、審理程序之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