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實務選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遊戲點數與幫助洗錢的證明方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101號刑事大法庭裁定等裁判
作者 蘇凱平
中文摘要
行為人提供自己金融帳戶供不認識之他人使用,而該他人將帳戶作為收受詐欺等犯罪所得款項之用時,行為人是否即應成立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一般洗錢罪之正犯或幫助犯?而若行為人不僅提供金融帳戶行為,尚進一步從中提領款項時,是否足以認定行為人成立一般洗錢罪之正犯或幫助犯?歷來司法實務對上述問題見解不一。最高法院因而作成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101號刑事大法庭裁定,希望統一上述問題之法律見解。本文針對上述問題舉出實例,並探討大法庭裁定的內容,應如何具體適用於該實例中。
起訖頁 106-112
關鍵詞 虛擬貨幣虛擬通貨經驗法則舉證責任
刊名 月旦實務選評  
期數 202302 (3:2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889866030206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刑事審判中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的使用──評最高法院111年台上字第1021號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之適用對象及解除要件──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686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