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
陳立夫/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兼任教授
不動產登記,乃不動產權利之公示制度,並為不動產物權變動之生效或處分要件。是依土地法令所設之不動產登記制度,為確保個人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不動產物權之重要制度。然不動產登記所涉法律規範及議題,多元複雜且兼及公法與私法領域。
本講座,就諸多不動產登記法律課題中,擇定在學術研究或實務處理上,值得再予關注、論究之議題,包括:不動產登記之概念、多數決出售共有土地之程序與登記、更正登記之射程、地上權登記、註記登記,以及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等,進行重點解說、闡述。
【講 綱】
一、不動產登記應有之概念範疇—土地法第37條規定?
二、多數決出售共有土地之程序與登記—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至5項規定
三、更正登記之射程—土地法第69條規定
四、地上權登記諸問題—土地法第72條、土地登記規則第108條規定等
五、「註記」登記之法律性質—法律依據何在?
六、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土地法第68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