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研習的意義/李昊
社會生活千姿百態,產生的社會問題亦繁雜多樣。法律人所關注者,依其獨特的規範化視角,皆指向具有法律爭議、有賴法律解決的案例問題。如何適用法律規範解決案例問題是法律人必備的法律技能,是法律人特有的思維方式。在民法領域,案例分析方法典型體現為以鑒定式為外形的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王澤鑒教授作為華語世界在民法教學中系統引入請求權基礎思維方法的第一人,其所著的民法研究系列教科書集中體現了這一思維方法的運用。這一系列作品借鑒了德國基礎教科書的特色,以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為基礎,通過請求權基礎方法的引入,幫助讀者建立民法思維,掌握法律適用技術。李昊教授在本次講座中將通過評介王澤鑒老師三部新修著作(《民法總則》、《債法原理》、《民法思維》),介紹民法的學習方法和案例研習的方法與意義。
講綱:
1.介紹王澤鑒教授最新三部民法教材的修訂及閱讀方法
2. 介紹民法案例研習的方法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