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毓秀在法國巴黎大學留學時,以《中國比較憲法論》的論文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成為中國女性獲得法國博士學位的第一人。對於其博士論文,傳言為他人代寫。鄭毓秀在巴黎讀書期間,奔走於東西洋之間從事革命和交涉活動,主要精力都花費在了公私應酬。她的博士論文,以1923年《中華民國憲法》為文本依據,採用比較的方法,先敘述外國憲法相關規定,再敘述《中華民國憲法》相關規定,比較異同,再加評論。全文論述和比對的成分較重,學理成分乏善可陳。它所概括論述的皆為憲法學上的傳統問題,對於已經流行多時或始興不久的新憲制潮流並未予以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