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在跨國的連結急遽增加之下,促使各國在不同領域間必須緊密的合作。同時,跨國課稅事實的存在也要求各國的本國租稅法必須加以面對國際化的變化。因此如何將跨國課稅事實加以闡明並且適用於本國稅法就成了本國稅捐機關的新挑戰。在過去數年間歐盟已經認識到該問題,並且採取了許多措施以促進各國稅捐機關間有效的資訊交換。近年來對於課稅事實的跨國資訊交換已經有許多的歐盟法規作為基礎。而最重要的法律即為職務協助指令(Amtshilfe-Richtlinie),在過去幾年間歐盟一直加以修改職務協助指令,以便使一直增加的資訊交換需求獲得正當性。最新職務協助指令的修正促使銀行帳戶自動資訊交換的建立。從而,歐盟各國的稅捐機關必須每年就非居住於該國的其他歐盟會員國的居民的金融帳戶資訊傳遞給原居住地國的稅捐機關。透過此資訊交換賦予稅捐機關一個相當重要的控制手段。此外,營業稅合作法亦具有重要意義。自從歐盟間的邊境控制廢除後,逃漏營業稅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歐盟委員會(Europäische Kommission)估計每年逃漏營業稅的金額高達1,680億歐元。因此營業稅合作法要求各盟會員國負有義務透過資訊交換的方式達到彼此間職務協助。為了加速資訊交換的速度,歐盟設立了營業稅資訊交換系統,透過該系統可以將許多的租稅資料,例如營業稅稅籍編號下的個人身分證字號以及地址,以電子傳輸的方式取得。對此歐盟各會員國建立了電子資料庫,使得其他歐盟國家可以取得該租稅資料。本文章將對於歐盟的租稅資訊交換做一個整體性的介紹,同時亦將闡述德國如何將歐盟法規具體化在內國法。尤其德國已經將自動性資訊交換以及自發性資訊交換納入歐盟職務協助法(本國法)中。因此,在本文中將著重於德國內國法在歐盟法的變動下所做的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