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旨在研究一般法律現象及問題,其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的特定性,決定了這種學問的抽象性與複雜性。總體來說,它主要包括法概念論、法倫理學與裁判理論(法律方法論)三部分內容。法概念論集中關注法律的性質,嘗試提供判定法律的根本標準;法倫理學則追求正當之法,告訴人們哪些舉動在法律上是正當的,哪些做法應予以禁止;裁判理論關注的是法律規範在個案中如何適用,如何依照既有的法律推導出正當的裁判。《法理學簡明讀本》一書即是按照此一體例寫作,從法概念論、法倫理學以及裁判理論三個方面將重要的法理學思想和流派分門別類,為人們迅速了解法理學的基本樣貌提供一個很好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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