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刑事交付審判制度作為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之外部監督機制,論者多有違反審檢分立及不告不理原則等疑慮,司法院為回應此等疑慮及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關之決議,成立「交付審判制度研議委員會」,邀集審、檢、辯、學及民間各方代表研討相關議題共同研討相關修法方向及內容。委員會以「我國刑事交付審判制度之成效及監督功能」、「刑事交付審判制度下法院及檢察官之角色定位」、「與控訴原則等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如何調和」、「刑事交付審判制度如何兼顧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刑事交付審判制度之存廢」及「如有修法必要,其方向為何」等議題,進行討論。後續實務之修法過程,值得讀者密切追蹤關注,茲將會議探討內容彙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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