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兩漢時代的經義折獄,學界的諸種論點都只關注同一個問題,即在經義折獄案件中經常出現的“原心定罪”及與之相關的公羊學說究竟是一種主觀主義刑法理論還是一種客觀主義刑法理論。事實上,在漢朝意識形態儒學化,具律令斷罪又是漢代法律運行之基本模式的情況下,經義折獄的核心命題實為儒家經典與律令的關係,而所謂的主觀說或客觀說都只談到了該命題的某介側面。在兩漢時公,經過董仲舒等儒生與朝廷權力的互動,在儒家經典與律令之間最終形成了以經補律、以律佈律、以經汪律、以經破律等各種關係,王霸道並用的漢家法度也由此顯現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