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試圖釐清學術界對於「半總統制」此一概念在理解和認知上的分歧與爭議。本文探討的議題看似政治學中最基本的概念界定問題,但此問題卻是探討半總統制相關議題之前必須先釐清的前提。本文釐清了「半總統制」與其他類似概念—「混合制」、「雙首長制」、「行政權雙軌制」的差異,討論了「半總統制」此一概念的缺失,提出了「半總統制」的具體判斷標準,並檢視了目前學界對「半總統制」次類型的劃分方式。本文認為,在對「半總統制」進行次類型劃分時,應該以「半總統制」的基本運作原則作為劃分次類型的標準,且憲政規範與憲政實踐是兩個不應混淆的層面,而「半總統制」既然是一種制度,也是一種規範,因此有必要從憲政規範而非憲政實踐的角度來思考「半總統制」的次類型劃分問題。在此基礎上,本文將「半總統制」區分為「一元型半總統制」與「二元型半總統制」。本文認為此種界定方式,既能清楚掌握「半總統制」的基本原則,也能以最簡單扼要的劃分標準來探討最多的個案。總之,本文對於「半總統制」概念的探討,希望可以為學界各種更為深入細緻的半總統制研究提供一個最起始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