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法学评论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表見代理判斷標準重構:民商區分模式及其制度構造
作者 王建文李磊
中文摘要
我國表見代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判斷標準,極不利於司法裁判的穩定性,故應立足於我國實踐,並借鑒域外立法與實踐,對我國表見代理判斷標準展開系統的反思與重構。在表見代理構成要件的認識方面,應認為《合同法》49條所規定的“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包含了“本人可歸責性”的要件。因此,在表見代理的判斷方面,應強調第三人善意無過失及“本人可歸責性”的構成要件。以此為前提,在表見代理判斷標準的重構方面,我國應在一般構成要件的基礎上,對表見代理的判斷標準進行民商區分,即通過對主體身份的區分來具體判斷第三人及本人的過錯狀態。其具體
起訖頁 42-48
關鍵詞 表見代理判斷標準可歸責性民商區分經營者
刊名 法学评论  
期數 201109 (2011:5期)
出版單位 武漢大學法學院
該期刊-上一篇 論商主體的營業能力——以投資主體與營業主體的二重結構為視角
該期刊-下一篇 論我國共犯制度存在的邏輯矛盾——以教唆、幫助自殺的實踐處理方案為切入點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