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的特點是強調宗法倫理,屬於宗法文化。因此在宗法文化的基礎上構建起來的社會秩序只能是宗法秩序。這與西方的憲政文化與憲法秩序具有質的差異。正是這種差異性,導致西方憲法在近代傳入我國後被重構,從而致使近代中國的憲政運動走向失敗。由於近現代中國的社會秩序仍然是宗法秩序,而非憲法秩序羅因此近代中國的憲法和法律必將缺乏自由精神,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既然傳統的宗法文化阻滯了近代中國的憲政運動步並導致其走向失敗,這就啟示我盯在今後的憲政建設中,必須摒棄宗法文化,實現傳統文化的轉型,並培育憲法得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