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二八年做出Boumediene v. Bush判決,認為軍事委員會法關於人身保護令的限制已違反聯邦憲法第一條第九項第二款的「Suspension Clause」,論證理由植基於人身保護令的保護範圍及於關達那摩基地的外國人戰俘、系爭法律設計不符合憲法要求,並相當倚賴權力分立原則下司法權對政治部門拘束人身自由決定的審查。本文旨在介紹並評析此一判決,認為在後九一一時代背景下,人身保護令已從內國憲法的人身保障機制,拓展成為國際人權的實踐場域;惟因該機制仍立足於內國憲法空間中,其制度內涵的掌握也無法自外於內國的權力分立運作實境,特別表現於政治與司法部門的競逐與互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