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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即將結束前,釋字第六八四號送給即將進入寒假的大學生一份過年的賀禮,隨即在二一一年大學學測的國文出現了「破天荒」一個月內時事作文題目「學校和學生的關係」。頓時之間,在霸凌事件之後,學校、教師與學生間的「緊張」關係又成為國會矚目的焦點。在傳統儒家思想及德國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影響下,學校與學生間的關係,基本上並非以法律作為主要的規範力量,彼此間之爭議,除少數例外情形外,法院並不介入。釋字第六八四號卻打破此項禁錮,而以「法院入學校」的方式,重新建構學校與學生間的關係,此項重大的決定亦引起超過一半以上的大法官(七位協同意見,一位部分不同意見)各抒己見,顯見此號仍有許多更進一步說明及討論之處。基於時間及篇幅之限制,本文無法就特別權力關係、學術自由、大學自治、受教育權等基礎理論作詳細說明,國內已有相當豐富之文獻可供參考,僅在必要時,加以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