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國科會推動「人類行為研究倫理治理架構」與IRB(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制度的建置需求,中華傳播學會(現為臺灣傳播學會)於2011年12月委託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張錦華教授擔任「傳播研究倫理規範研擬小組」召集人,負責擬定相關倫理準則。經過多次專家會議與研討,最終於2012年底完成《中華傳播學會傳播研究倫理守則》(張錦華,2012),為傳播學門的學術研究與倫理實踐奠定了重要基礎。今年各大傳播學刊與學會開始訂定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使用規範,其中包括《新聞學研究》(2025)明定「人工智慧(AI)輔助工具使用規範」、《傳播與社會學刊》(2025)明定〈關於來稿中人工智能(AI)輔助工具使用的規範〉、《臺灣傳播學刊》(2025)新增〈《臺灣傳播學刊》人工智慧(AI)工具使用規範〉、臺灣傳播學會(2025)也訂定「生成式AI工具使用聲明」,顯見AI倫理議題逐漸受到傳播學界的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