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民族來說,文化自信是最基礎、最深刻、最具魅力的自信。監獄現象,在一定意義上說就是一種文化現象。以文化人,是刑罰執行裡囚犯得以“改造”的最高要求和最高境界。監獄不是“壞人倉庫”,更不是“動物園”。監獄對囚犯的改造,是一個科學的問題。深究其理,非文化,無以呈現;非文化,更無以深刻。改造在文化學意義上具有多重邏輯:政治邏輯、歷史邏輯、實踐邏輯。就“文化改造”而言,“改造”具有懲罰威懾功能、薰陶導向功能、規範調適功能和淨化歸正功能。因而,建設“文化的監獄”,就成為提高囚犯改造質量,推進未來監獄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