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會議報告,推動「實踐修復式正義」被納入12項建議之一,並決議「本諸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原則,落實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任務包括修復式司法法制化,在各階段落實修復式司法。隨後相關政府機關陸續推動修法,包含:2019年少年事件處理法,2020年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羈押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2023年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更明訂「修復式司法」專章,展現我國推動此項工作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