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成立後臺灣地方自治展開新頁,本文從均權主義制度著手分析,強調中央與地方政府政策溝通的必要性。由於過去威權體制與父權主義心態,現行的政府間財源劃分出現垂直與水平的不均;六都已成立,然財政收支劃分法迄今未獲立法修正。雖有一般性與專案補助款因應,但功能調整、業務移撥與法定社會福利支出的移轉,直轄市亦相對增加支出,因此改制後增加財源有限。相對公共債務法的修正讓直轄市有較大的舉債空間,但截至目前為止直轄市首長尚節制舉債,並致力於增加自籌財源。未來在六都帶領下的地方自治將朝區域整合發展邁進,地方政府應效法美國多層級治理模式,採協力合作或委託外包作法,追求公共服務與財貨的經濟效率。又為防止地方首長的不負責任財政行為,二代財政聯邦主義強調財政的透明與市場機制的約束。今後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應建立在夥伴關係下,有關財政責任與財源劃分皆應充分溝通與協調;中央補助款更應公式化與透明化,減少地方政府的依賴心理,並鼓勵追求財政自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