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旨在挑戰關於在科學與學術語境中將英語作為「通用語」的假定,並明確指出這些假定對知識生產和吸收軌跡的影響,從而將跨國學術交流中的多語言使用合理化。我們提出十條原則:使用英語作為科學和學術的「通用語」並不總是促進包容;英語被定位為科學與學術「通用語」的語言導致其成為支配性語言;將英語定位為「通用語」的政策可能會阻礙翻譯並排除其他語種之參與;將英語定位為當代科學-學術「通用語」的政策可能促成以英語為媒介語生產的知識是唯一存在知識之概念;將英語強加為預設的科學與學術「通用語」產生知識生產和傳播之分配不均;語言/語言變體是知識創造的強大資源;論文發表或會議發言之語種選擇是社會語言權利;選擇某種語言發表論文或會議發言是一種政治行為;大會召集人應有權推廣其選擇的語言;大會召集人和學者應富有創造性和敏感性,盡可能容納多元地觀眾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