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帕夫利克教授為慶祝諾伊曼教授七十歲生日而作。帕夫利克教授從其“公民的不法”思想出發,討論法律情况不明中的禁止錯誤問題。德國刑法的主流觀點,仍是從心理角度理解錯誤問題。法律情况不明的情形是行為人的信息缺乏問題,要通過主觀歸責的討論來解决。帕夫利克教授認為,刑事不法是公民對其作為現有自由秩序的承載者而承擔的協力義務的違反,因此,判斷刑事不法的根據,在於行為的客觀意義內容,即其行為客觀上是否構成對該協力義務的明確否認;行為是否成立禁止錯誤,也因此與行為人的主觀認識無關。帕夫利克教授進一步提出,判斷行為是否客觀上違反了該協力義務,應根據具有現實影響力的法律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