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人類文明發展取得的寶貴成果,人權保障同樣應當被確立為行刑制度改革的價值目標。然而,服刑人員作為特殊的社會群體,其享有的人權保障水平往往會落後於其他主體。但是,人們必須充分認識到,服刑人員的人權保障狀况不僅是相關評估的重要指標,而且具有形象化的“符號”意義。正因為如此,這裡必須明確指出,“曾受刑事處罰人員的人權保護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有鑒於此,對服刑人員的再社會化權利及其保障展開分析和探討就具顯得異常重要。為了更好地圍繞服刑人員的再社會化權利進行論述,在此不妨從刑法目的實現、行刑社會化、社區矯正、犯罪記錄的管理與控制以及被遺忘權等角度分別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