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民法官法」於2020年8月12日公布,並於2023年1月1日施行,由3位法官加上6位國民法官,總共9人共同組成合議庭,共同審理特定類型刑事案件,乃借鏡自日本2004年制定之「關於參加刑事裁判之裁判員法律」,資以提升刑事案件審判之公信力。而日本在2004年制定「關於參加刑事裁判之裁判員法律」,繼行刑事審判程序之改良後,時隔14年又在2018年內閣官房即設置「裁判手續的IT化檢討會」,研議民事訴訟IT化之改革,以提升民事訴訟案件之審理效能,並於2022年5月25日完成修法。可見僅憑導入「國民法官」尚不足解決司法困境與達成司法改革之終極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