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稅捐執行逾越徵收期間的救濟途徑(上)
作者 林文舟 (Wen-Jou Lin)
中文摘要
因為稅捐之徵收期間,自課稅處分所確認稅捐債權的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即行起算,不待課稅處分確定(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1項),且只要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即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但納稅義務人已申請復查,或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半數,並依法提起訴願,或繳納半數稅額確有困難(於民國110年12月17日修正為繳納三分之一稅額),經稽徵機關核准,提供相當擔保,或經稽徵機關就其相當於復查決定應納稅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者,暫緩移送強制執行(稅捐稽徵法第39條),俟行政救濟或判決確定,才移送強制執行,而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3項規定,徵收期間之計算,應扣除暫緩執行之期間。以致徵收期間在長期行政爭訟過程中,走走停停,難免滋生執行是否逾越徵收期間的爭議,有何救濟途徑?尤其當事人對於認定事實或適用法令錯誤的課稅處分提起行政救濟纏訟多年無效後,如果再因執行逾越徵收期間而蒙受財產損失,有何挽回之道?實有加以討論的必要。
起訖頁 36-42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230115 (46:1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職工福利委員會會計帳務處理及租稅申報實務(二)
該期刊-下一篇 開業醫師所得與資金規劃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