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違反證券交易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067號刑事判決
作者 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若係收受該等有價證券以供擔保之收受人,則係居於對向地位,因設質者旨在以有價證券質押,而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之物;收受者則意在取得債權之擔保品,如債務人依約履行清償債務,其仍應返還該有價證券,是其收受時,即無處分該等有價證券以據為自有之意。從而設質者與收受者各有目的,應各就其行為分別負責,彼此間無遽謂犯意之聯絡。
起訖頁 1-2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509 (2015:9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公共危險——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101號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違反著作權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非字第103號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