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違反銀行法等罪聲請發還扣押物——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551號裁定
作者 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在案件未確定,而扣押物仍有留存必要時,依刑事訴訟法第317條規定,事實審法院得本於職權依審判之需要及訴訟之程度,予以妥適裁量而得繼續扣押,然必以該扣押物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項規定之「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始為合法。
起訖頁 1-1
關鍵詞 證據得沒收之物扣押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411 (2014:11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違反銀行法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491號裁定
該期刊-下一篇 違反銀行法——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792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