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請求返還土地——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071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公寓大廈住戶就共用部分,未依管理條例第9條第2項規定使用者,同條第4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並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如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此項規定,係於住戶違反共用部分之使用規定時,授權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適當之處置。至公寓大廈之共有人主張他共有人逾越應有部分或違反約定,使用收益共有物,而對於該共有人就共有物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及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則係共有人基於民法第767、821條規定之權利,兩者規範目的及請求權基礎不同。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707 (2017:7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060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109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