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610 (2016:10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請求返還價金——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10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民法第148條第2項規定所稱「行使權利」,當涵攝因給付遲延所生契約解除權在內,是債權人因債務人給付遲延欲行使契約解除權,於行使該解除權時,亦非不得依此誠信原則予以檢驗,此乃權利社會化基本內涵所必然之解釋。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610 (2016:10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協同辦理合夥清算——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14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第三人異議之訴——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28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