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聲請撤銷監護宣告——最高法院104年度台簡抗字第116號民事裁定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家事事件法第95條固規定,抗告法院除認為不適當者外,為本案裁判前,應使因該裁判結果而法律上利益受影響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惟該陳述意見之機會,不以行準備程序或言詞辯論為限,以書狀陳述其意見之情形亦包括在內。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601 (2016:1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上訴聲請訴訟救助——最高法院104年度台聲字第969號民事裁定
該期刊-下一篇 請求分割共有物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601號民事裁定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