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我國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同年11月28日公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基本理念,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教育部,201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將過去各教育階段分立的課程綱要,整合為一套共同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教育部,2014),更將過去各教育階段分立的課程目標統一整合為共同一致的「啟發生命潛能、陶養生活知能、促進生涯發展、涵育公民責任」等四大「課程目標」,培養學生具備民主素養、環境意識,並能理解並尊重多元文化,體認自己身為國家及地球公民之責任,進而能實踐於生活(教育部,2014)。蔡清田(2021)認為十二年國教課程改革具有以核心素養為導向的課程改革、以學生為主體的課程發展、以終身學習者為核心的課程設計導引領域/科目課程連貫與統整、以領域/科目與核心素養為基礎的課程統整、以核心素養進行跨領域/科目的課程統整、以核心素養為焦點的教學與學習、以核心素養為依據的學習評量、核心素養的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與課程統整設計等八項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