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於1949年分隔為海峽兩岸,中國共產黨於北京另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形成「兩個中國」。其間歷經軍事衝突(1949-1979)、冷戰對立(1980-1987)、民間交流(1988-1991),1992年展開官方授權的談判。筆者自1991年開始至1999年服務於主管兩岸事務的大陸委員會,負責政策與法規制定。2008年至2014年再奉派服務於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海基會),是由官方授權的民間團體(實際上是半官方),站到第一線,與大陸對口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進行協商談判。作者實際參與9次協商,簽署19項協議,更準確的說是每項協議,經由實際主管機關官員初步協商後,再由作者就歧異部分多次交涉,定案文本後,由雙方負責人正式簽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