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於2021年8月2日宣布將針對Facebook併購新創公司Kustomer案展開深入調查(in-depth investigation)。依據《歐盟併購條例》(EU Merger Regulation,以下簡稱併購條例),針對任何在歐盟境內有實質性業務的併購,均適用《併購條例1》;自Facebook於2020年11月宣布本併購案後,奧地利依據《併購條例》第22條第1項於2021年4月2日向執委會提出移交申請,歐盟執委會正式於2021年5月對本併購案啟動初步調查(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