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如預期所料,囤房稅法雷聲大雨點小,在政院意興闌珊之下,囤房稅開徵的火力已是後繼無力。推託之詞不外是囤房稅一旦實施了,恐怕將囤屋稅負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有鑑於茲事體大,須審慎為之。於是「是不是打假球」質疑之聲呼之愈出。
囤房稅將使持房成本增加,尤其是法人應有嗅到「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前兆,因為「法人囤房現象,更甚自然人。」所謂茲事體大,對象指的就是囤房大戶,是善於操作房產獲利的一族。正由於這些大戶擁有優越的經濟或政治資源,不易憾動,恐怕才是迫使政院政策轉彎的考慮因素,於是以可能影響社會大眾居住權利之虞為藉口,必須再三觀察而遭到擱置。究實而論,囤房稅實施的效益果真如政院所言,難見打房成效,反而傷及無辜?頗值得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