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南國中校長李中和,於民國七十一年一月十日晚上,在斗南街上看到該校女老師洪美津與朋友一起從對面走過來,但是洪老師視若無睹,沒有跟校長打招呼;第二天上午,李校長便將洪老師叫到校長室來,厲聲斥責她:昨晚在街上明明看到他,為什麼不打招呼?並大聲咆哮:「妳耍什麼大牌?」「妳是什麼樣的女人?其實妳是不正經的女人…」等穢語,聲音很大,傳到戶外好幾間教室都可聽得到。同年四月二十六日,洪老師要請假,李校長不准,洪老師氣得當場把請假單撕掉,校長認為這種行為是在對他挑戰,叫洪老師申訴理由,洪老師就寫了申訴書送到校長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