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科技的進步打破了物理、現實的界限,為人們生活帶來前所未有的便利,卻也為各國政府和業者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境外電商透過網際網路提供國內消費者商品及服務,如何遵守國內相關稅法及消費者保護等法律?如何維繫與國內業者間之公平競爭環境?部分問題在2017年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施行後,得到解決。接著面臨到網路侵權的議題,國內內容、平台業者投注了大筆資源購買、製作內容,面對利用機上盒及APP應用程式連結至侵權網站提供未經合法授權之影音內容卻難以救濟。在去(2019)年4月間出現轉機,立法院通過著作權法第87條、第93條修正條文,此等利用新興科技衍生的侵權型態予以立法規範,並對網路侵權者課以刑責。在去(2019)年10月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也宣布將提出制定「視聽串流服務法」,對一定規模之OTT業者做適度規管。故而,本文謹就通訊業eSIM技術和及所衍生的跨境漫遊議題,提出初步探討,提請主管當局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