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濟的四大志業中,「醫療」是一個相當重要的部分,從「尊重生命、人本醫療」,到追求更好的生活,大體捐贈、器官捐贈是我們一直努力推動的慈善工作。國內的器官移植工作從民國五十六年開始,慈濟在民國八十四年開始加入國內的器官移植工作。花蓮慈濟醫院建院至今十八年,早在蔡伯文主任、郭漢崇主任及簡守信副院長在台大醫學中心的協助下默默努力,因證嚴上人、林碧玉副總、曾文賓榮譽院長和林俊龍院長的大力支持,民國八十四年花蓮慈濟醫院通過腎臟移植合格醫院,本人也成為花蓮慈濟醫院第一位派往美國匹茲堡醫學中心學習器官移植的醫師,陸續還有陳子弘醫師和李明哲醫師也遠赴美國學習。此舉在國內醫療醫院極為罕見,慈濟醫院和基金會更是積極投入國內器官移植工作。民國八十七年,花蓮慈濟醫院通過肝臟移植醫院,一路走來醫療團隊人員不論是成功還是挫敗,都能努力從中學習成長,多年的努力,花蓮慈濟醫院成為東部最重要且唯一的器官移植醫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