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十四年八月教育部公佈國民小學新課程標準、三年後-六十七學年度,才全面實施。在這三年的準備過程中,全國選定六十三所學校作實驗,在時間上不謂不長,在作法上不謂不週在我國教育史上,尚屬首創。但新課程實施伊始,於十個科目兩個活動中,曾流傳不少煩言,尤其輔導活動,大家有手足無措之感,一則以此為新增項目,再則以其作法異一般人概念,認為新增項目,必然增加工作負擔,心理上即產生一種拒絕感,其實施方法又與國中之指導活動有別,認為以國中之人力,時間及財物優於國小,實施倡導活動工作,常有力不從心之感,國小又何遑論與國中相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