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2020年COVID-19病毒肆虐全球,為降低病毒之傳播機會,各國政府採取相關政策減少人群的聚集與接觸,甚至限制人民外出,許多企業被迫採取「遠距辦公」或「居家辦公」的工作模式。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大量的資料傳輸、資料共享、線上會議等,是否可能導致違反資料保護相關規定?針對資料安全保護的相關風險及疑慮,英國資訊委員辦公室(UK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ICO)2020年4月15日發布指引:「ICO在冠狀病毒公共衛生緊急期間的監管方法(The ICO's regulatory approach during the coronavirus public health emergency)」,以及同年7月一併發布居家辦公指南「Data protection and working from home: What you need to know」。其指出,在發生公共衛生突發緊急事件的期間,政府應適度放寬相關的監管方法,並針對居家辦公、線上會議等工作模式給予資料保護的建議,使公部門與私人企業、組織得加以遵循。又根據ICO於2018年11月所發布的「監管行動政策(Regulatory Action Policy)」,便聲明政府將依比例原則進行企業資料保護措施之監管、調查與執行。以下就前開文件所提出的監管方法、居家辦公指南以及未來監管要點進行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