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之換發,多年來均採消極方式實施,祇要備齊文件,執照自動換發;對於廣播電視事業之表現及問題,不在換照考慮之列。自國會至社會輿論均對此多有所指責,更譏諷此舉造就罔顧社會大眾公共利益之「萬年電台」。主管機關行政院新聞局乃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廣播電台評鑑小組,自民國七十九年上半年起,有系統的分赴全國各公、民營廣播電台實施評鑑,至民國八十一年底止,已完成三十一家主要電台之評鑑,並推出評鑑報告書六册,將各電台之行政管理、節目內容、廣告內容、製作技巧、設施與設備、法令規章、傳播功能、與研究發展八大部分評鑑所見利弊得失,逐項詳述。本研究乃依據六册評鑑報告書中,有關民營電台之內容予以分析,統計其頻次、分析其要旨,企圖藉此量化之過程,歸納其所呈現之通盤現象,整合描繪出民營廣播事業內部之生態示意圖,使吾人對民營廣播事業有更完整之瞭解,並能針對其優缺得失提出建議。因我國對廣播事業之研究有限,資料亦不足,故本研究實係以初探性角度作探索性之研究,以期激發後續之研究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