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中共廣播電視事業,分為下列四部份說明:一、廣播電影電視部:即中共國務院的政府機構,負責全國廣播電視事業的研究發展與管理監督;二、廣播事業:包括主要廣播電台及其四十年來之沿革,分為創始期(1940~1949)、發展期(1949~1966)、文革期(1966~1976 ),及重整期(1976~1991)等四期及其現況;三、電視事業:亦分為創始期(1958~1966),文革期(1966~1976),及發展期(1976~1991),並說明電視台及其節目現況;四、北京廣播學院:為中共研究廣播電視的最高學府,負責培養高級廣播電視人才。中共的廣播電視事業,可分為廣播電影電視部、廣播事業、電視事業與北京廣播學院四部份予以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