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華(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 移工的定義在漁業署跟勞動部說法都不太一樣,漁業署經常會用漁民、海員、船員、漁工、漁夫這些,還有人認為要定位為漁師,我覺得很好笑,船員是漁業署經常會用的,我們在漁業署開會時,開會結束的會議紀錄上我們工會名稱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的所有工會名稱變成船員,我們就去反映名稱為何變成船員工會,就被回應是長官指示說漁工是一種歧視字眼,所有會議紀錄有關漁工都要改為船員,所以我們工會名稱也被改為船員,逃逸外勞與行方不明這件事情我都不認為在名稱上或說法上有所改變對他們勞動條件就有所改變,我今天不做任何批判,邀請法律人大家來找碴,待會綜合座談也麻煩大家提出看了這幾段影片的心得(播放影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