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三代同堂之成員,包括公公、兒子、媳婦及子女共5人,在公公名義的房屋共同生活,並設立戶籍在該屋超過20年,但公公生意失敗,欠債新臺幣(下同)600萬元,孝順的媳婦透過娘家協助,於2019年6月拿出款項代替公公清償積欠第三人的債務。公公感念在心,乃將時價約2,000萬元的共同生活房屋,於同年底以「贈與」名義,於2019年年底過戶給該媳婦以為回報,也算是一種擔保。但過了半年,這一家人因為碰到Covid-19,所經營的餐館生意也一落千丈,一家人生活仍撐不下去,最後媳婦決定於2020年4月賣掉該房屋,獲得款項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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