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經公證、認證的遺囑數量持續增加,顯示法定繼承所預設的平均、共同繼承方式未必符合被繼承人(通常為65歲以上之高齡者)的需求,愈來愈多的被繼承人使用遺囑,甚至是其他法律工具進行遺產傳承與分配。此些工具包含信託、保險、保險金信託、委任、死因贈與等,超越了傳統繼承法的範圍。律師在面臨相關諮詢時,往往必須具備複數領域的知識。老年法學倡導此種「以客戶為中心」的跨領域整合技巧,本講座將先簡介老年法學的概念、目標與發展可能性,以及並說明實際從事遺產規劃時容易發生的問題。其次,將針對個別的遺產傳承工具,舉出法院相關裁判,說明其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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