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雜誌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契約無效與解除返還效果之比較
作者 陳自強
中文摘要
不當得利關於法律效果之規定,極盡抽象概括能事(民法第181條、第182條),契約解除回復原狀規定之適用,則自原物返還、原物返還自始或嗣後不能、孳息、費用償還等問題,面面俱到(第259條)。此二者運用在雙務契約返還關係上,是否有重大差異,為本文探討之主旨。若將財貨區別為財產權、物之使用及勞務三者,在返還關係處理上,終局移轉財產權的契約族群與用益契約及勞務契約族群,大有不同。唯有以財產權終局移轉為內容之雙務契約,方能真正能按立法者原始構想,依不當得利或契約解除之規定,回復到契約締結前之原狀。若不論民法第182條第1項善意受領人所受利益不存在規定之適用,則不當得利返還與契約解除回復原狀關係,內容上所差有限。以物之使用及勞務為契約交換目的之情形,若非不適於以解除方式解消契約,即為不當得利之適用,與有效契約終止後之處理,大同小異。
起訖頁 118-140
關鍵詞 不當得利返還契約解除回復原狀原物返還優先所受利益不存在代位物使用利益之返還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2012 (307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1025593130707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構建中國大陸類別股制度的原則、依據與方案
該期刊-下一篇 想像競合之數罪一部受偵查機關發覺後自動供述未發覺之他部犯罪的效力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