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共同體(今日稱為歐盟)會員國的目標,一開始只有涉及經濟面向,亦即在創造一個特別是商品、勞工和服務能自由流通的內部市場。然而,過去這幾年,歐盟的注意力已經明顯投注在上述經濟目標以外的面向,這是指歐盟會員國的刑事司法互助。實施跨境刑事程序時,歐盟國會彼此支援;對此,歐盟特別提供歐盟國由歐盟法創造的有效手段,例如歐盟逮捕令、歐盟偵查令狀或未來的歐盟檢察署。除此之外,禁止雙重處罰(一事不再理:ne bis in idem)也仍然扮演重要角色。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法院,有眾多判決在討論禁止雙重處罰的精確要件和範圍。
|